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3〕49號)要求,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加快轉變我市城鄉建設模式和建筑業發展方式,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合理確定符合我市實際的綠色建筑發展技術路線,建立健全綠色建筑標準體系,以政府投資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單體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為重點,逐步推行綠色建筑標準,切實提高綠色建筑在全市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從2014年1月1日起,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資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惠城區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從2017年1月1日起,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累計建成綠色建筑200萬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底,綠色建筑占全市新建建筑比重力爭達到30%以上,建筑建造和使用過程的能源資源消耗水平接近或達到同期發達國家水平,公共建筑全面實行能耗定額管理。
??二、重點任務及分工
??(一)大力實施城市降溫行動。
??1.編制實施低碳生態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建立符合惠州實際的低碳生態城市規劃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將低碳生態的主要目標和技術指標落實到各層次法定城鄉規劃,以科學規劃統籌低碳生態城市建設。(市發展改革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經濟和信息化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各縣、區政府。以下只列市直單位,列第一位的為牽頭負責部門)
??2.在充分尊重城市地形地貌、水文氣候等自然環境的基礎上,嚴格落實對城市自然地貌和水系的保護,劃定生態控制線,以低沖擊開發的原則指導城市發展建設,保持城市自然通風廊道和排澇系統統暢。(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林業局、海洋漁業局、水務局、氣象局)
??3.完善綠道網絡,著力建設城市步行、自行車綠道,加快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建設,積極發展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發展改革局、交通運輸局)
??4.加大生態保護和建設力度,構建由區域綠地、風景名勝區、城鄉公園、河湖濕地等構成的生態板塊,由東江、西枝江、淡水河、淡澳河等構成的河道走廊,由西湖、紅花湖、金山湖、潼湖、大亞灣、巽寮灣、考洲洋等湖海岸線以及省市綠道等構成的生態廊道,形成有效銜接、相互協調的綠地生態網絡。(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水務局、林業局)
??5.嚴格落實城市建筑密度、屋頂綠化面積比例、硬質地面透水面積比例、清潔能源利用率等指標要求,開展城市大廣場、硬鋪裝和大面積玻璃幕墻改造,實施城市立體(屋頂、墻面、陽臺)綠化工程。(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環保局、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