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強化責任落地。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落實落細各項目標任務。碳達峰行動牽頭部門每年對各縣、區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有關工作進展和重大問題及時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能源和重點項目局報告。
(二十四)注重宣傳引導。建立與大灣區核心城市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深化與粵港澳大灣區城市在綠色技術創新、綠色金融標準互認和應用、碳交易、碳標簽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拓寬碳達峰行動相關知識和政策的宣傳途徑,提高社會認知度,培養全民低碳理念。編寫綠色生活宣傳手冊,積極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大對優秀項目、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