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加強建筑運行管理。開展全省建筑節能工作情況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大型公共建筑的節能政策標準落實情況。推動建立公共建筑運行調適制度,鼓勵公共建筑定期開展建筑節能運行調適工作,加強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適。探索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測評和綠色性能后評估工作,各地市加強既有公共建筑現狀摸查。鼓勵采用大型公共建筑“業主自建+數據共享”模式進行建筑運行能耗及能效監測管理,對高能耗建筑進行能耗和能效公示。以能耗限額為基礎,探索建筑領域碳交易機制。
(八)交通運輸節能降碳行動。
1. 推進低碳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車站、鐵路、機場等用能電氣化水平,加快全省運輸船舶和港口岸電設施匹配改造,持續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交通樞紐場站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區、碼頭等交通運輸場站安裝光伏發電系統,因地制宜構建綜合交通樞紐“分布式光伏+儲能+微電網”的交通能源系統,新建碼頭、物流樞紐實現光伏“能裝盡裝”,推進中開高速火炬(原火炬東)零碳智慧服務區試點項目建設。推進省級第二批綠色公路項目實施,推動順德水道、蓮沙容水道項目水上綠色服務區建設,研究編制廣東省鐵路綠色通道建設技術指南和管理規定。因地制宜發展城市軌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統,加快推進公交專用道連續成網。
2. 推進交通運輸裝備低碳轉型。加快淘汰老舊機動車,推動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推動交通建設工程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排放達標,推進港口作業機械新能源化。支持有條件的地市推動公共交通、城市物流配送等領域車輛電動化,支持深圳在粵港跨境貨車運輸領域使用新能源車輛,開展零排放應用場景試點。推進老舊運輸船舶報廢更新,推進內河LNG船舶應用,支持內河客運電動船舶推廣應用。到2025年底,交通運輸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強度較2020年降低5%。
3. 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推進深圳鹽田港、汕頭廣澳港區、湛江寶滿港區等主要港口鐵路專用線建設,推動大宗貨物及集裝箱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加快發展多式聯運,推動順德水道等航道擴能升級,支持廣州、深圳、珠海等地加快建設江海聯運樞紐及碼頭設施,提升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水路、鐵路、封閉式皮帶廊道、新能源汽車運輸大宗貨物的比例,提升主要樞紐港口集裝箱鐵水聯運發展水平。實施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積極引導綠色出行。加快城市貨運配送綠色低碳、集約高效發展,持續推動廣州、深圳、珠海、佛山、韶關深入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建設。到2025年底,鐵路貨運量較2020年增長10%,水路貨運量比重達到26%左右,鐵路單位運輸工作量綜合能耗較2020年降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