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推廣適宜惠州氣候的低碳技術和產品。大力發展建筑遮陽、自然通風、反射隔熱、防潮除濕、高效制冷等低碳技術革新和應用。積極推動生活熱水、炊事等生活用能電氣化技術與設備的研發。科學推動產能儲能、智能化用能控制、建筑用能電氣化設備研發與技術應用。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審查和日常監管,淘汰低能效用能設備。(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管局、能源和重點項目局、氣象局等依職責參與)
五、保障措施
(十八)加強法規政策和要素保障。結合現有相關政策、制度和措施,圍繞惠州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目標,推動并完善城鄉建設領域相關法規、制度修訂。加強各級規劃文件銜接,確保目標、方向、政策等協調一致。將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相關內容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并根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在建設用地中明確綠色建筑等級要求。加強對城市體檢工作的監督指導。完善節能降碳計量體系,加快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體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等依職責參與)
(十九)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數字化治理能力。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管,聯合燃氣、電力等能源供應部門,推動能源數據共享,建立數據監測分析系統平臺。推升城市信息模型(CIM)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和場景應用水平,推廣數字化交付運營,持續深化惠州市“一網統管”工作體系和基礎平臺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推進數字建筑、數字孿生城市、智慧城市建設,加快城鄉建設數字化轉型。(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能源和重點項目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惠州供電局等依職責參與)
(二十)完善財政金融服務支持政策。完善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的相關財政政策,加大財政支持力度,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強化綠色金融支持,綜合利用貸款貼息、利率優惠、保費補助等激勵措施,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帶動金融資金投入。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合理開放城鎮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市場,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建立建筑碳普惠激勵機制。(市財政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中國人民銀行惠州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惠州監管分局等依職責參與)
(二十一)開展綠色低碳試點應用。探索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和不同層次的低碳發展試點,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領效應的近零碳/零碳示范建筑、社區。開展低碳建造、裝配式裝修、污水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鄉村分布式儲能、新能源并網等技術試點示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局等依職責參與)
六、組織實施
(二十二)加強統籌協調。市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常態化長效化工作機制,扎實做好城鄉建設領域低碳轉型發展工作。各縣、區參照市的工作模式,建立部門聯動協調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