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積極建設綠色低碳住宅。依據氣候條件,合理確定住宅朝向和窗墻比。推行通用開放、靈活可變的使用空間設計,減少改造或拆除造成的資源浪費。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間,鼓勵大開間、小進深,充分利用日照和自然通風。大力推廣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使用,積極推廣標準化、集成化、模塊化裝修集成部件,推行整體衛浴和廚房等模塊化部品應用應用技術,實現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環利用。提升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水平,加強住宅共用部位維護管理,提高智能化、精細化管理程度,延長住宅使用壽命。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對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筑進行節能改造。(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等依職責參與)
(十五)統籌推動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強化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建立健全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耗公示,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監管體系,推行建筑能效測評制度。深入開展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逐步實施重點用能單位能耗限額管理,將大型公共建筑列入重點用能單位管理。配合省要求推動建筑領域進入碳交易市場。加強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適,提升建筑用能設備能效,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利用智慧物業服務等手段,實現物業管理服務的綠色低碳發展。到2030年,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和人均綜合能耗分別比2020年降低7%和8%。加強節能改造鑒定評估,結合能耗限額管理,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經濟模式,對超過能耗限額并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既有公共建筑實施節能綠色化改造,改造部門滿足新建建筑標準要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商務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能源和重點項目局、生態環境局等依職責參與)
(十六)推廣綠色低碳建造方式。推動建筑信息模型(BIM)與裝配式建筑融合,推廣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鋼結構建筑,支持模塊化建筑發展,到2030年底,裝配式建筑占城鎮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50%。加快“智慧工地”建設,推進BIM、5G、無人機等技術以及建筑機器人在施工現場的應用,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推行綠色施工,積極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監控重點設備耗能,對多臺同類設備實施群控管理。實施建筑材料數字化、精細化管理,到2030年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降低20%。統籌推動“無廢城市”建設,推進建筑廢物集中處理、分級利用,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噸/萬平方米,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開展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推廣試點,逐步建立綠色建材發展長效機制。(市生態環境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執法局等依職責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