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新建建筑中裝配式建筑比例達到 30%,水泥散裝率達到 75% 以上,預拌混凝土企業綠色生產全面達標,新型墻材在城鎮新建 建筑中得到全面應用,綠色建材應用比例大幅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提升建筑節能降碳水平
1.提高新建建筑節能要求。進一步加強新建建筑節能監管, 強化建設工程各方主體責任,將建筑節能監管措施融入綠色建筑 規劃、建設、交付等各環節。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綠色建筑標 準進行建設,提升新建建筑節能水平,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珠三角 九市率先實施高于我省現行標準要求的建筑節能標準。以《建筑 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確定的節能指標為基線,結合 實際修訂我省建筑節能標準,重點提高建筑門窗等關鍵部品節能 性能要求。修訂建筑節能設計氣象標準,開展嶺南特色超低能耗、 近零能耗建筑技術路線和指標體系研究,制定技術標準。推動夏 熱冬暖地區標準共建研究,建立設計、施工及材料、產品支撐體 系。建成一批突出嶺南特色的超低能耗典型項目,開展近零能耗 建筑、零碳建筑試點。
2.提升既有建筑能效和綠色品質。開展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 改造評估,制定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規范,引導各地市根據實際 情況編制改造計劃并組織實施。結合海綿城市建設、城市更新、 綠色社區創建等工作,統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 鼓勵各地在確定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內容清單、標準時,將節能綠 色化改造作為基礎類改造內容,落實改造支持政策。改造實施前 期進行診斷與評估,順應群眾期盼,按照群眾需求迫切程度統籌 改造內容,探索共謀共建共享的改造模式。形成符合氣候特點、居民生活習慣的既有居住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技術路線,引導居 民在更換門窗、空調、燈具等部品及設備時,采購高能效產品。 修訂廣東省《公共建筑能耗標準》,鼓勵地級以上市結合實際情 況制定更高要求的公共建筑能耗限額標準,逐步推行公共建筑能 耗超限額通報制度。對超過能耗限額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大型 公共建筑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優先納入改造計劃。 推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加強用能系統和圍護結構 改造。加強粵港澳大灣區既有建筑機電系統再調適技術共享,制 定相應技術導則,推動建立公共建筑運行調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