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和諧共生。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念,建設 高品質綠色建筑,提高建筑安全、健康、宜居、便利和節約性能, 轉變建筑建造方式,營造綠色生產和生活氛圍。
減少碳排,提質增效。聚焦碳達峰和碳中和、能源生產與消 費革命等國家重大戰略,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優化建筑能源 結構,促進全省城鄉建設領域形成低碳發展格局。
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完善政府引導、市場參與機制,加大 規劃、標準、金融等政策引導,規范市場主體行為,激勵市場主 體參與,培育市場發展機制,進一步提升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 展質量和效益。
因地制宜,統籌兼顧。堅持綠色全面要求與重點區域提升相 結合,考慮地區差異,突破薄弱環節,以點帶面,分段實施,統 籌推進珠三角地區“提質”和粵東西北地區“擴面”工作,實現 區域協調發展。
科技先導,迭代升級。聚焦綠色低碳發展需求,加強技術攻 關,推動成果轉化應用。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技術和 產品,培育發展節能綠色服務業,推進建筑工程綠色化、新型工 業化全產業鏈健康發展。
(三)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以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推動城鄉建 設更高質量、人居環境更加優良、人民生活更有品質、溫室氣體 更少排放,到 2025 年,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穩步提升,建筑能耗 和碳排放增長趨勢得到有效控制,綠色建筑全面建設,以裝配式 建筑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業化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標準化水平 和建造質量進一步提高,綠色建材應用形成長效機制,為城鄉建 設領域 2030 年前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2.具體目標。到 2025 年,完成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面 積 3000 萬平方米以上,建設嶺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 300 萬平方米,新增建筑太陽能光伏裝機容量 200 萬千瓦,城鎮 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 8%,建筑用能結構逐步優化,建筑 能耗中電力消費比例超過 80%。發展星級綠色建筑,推動珠三角 地區成為綠色建筑發展新高地,全省城鎮新增綠色建筑中星級綠 色建筑占比超過 30%,其中粵港澳大灣區珠三角九市超過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