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財庫〔2024〕36號),惠州市成功入選政策實施城市。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項目包括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以及舊城改造項目等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含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關于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 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
財庫〔2024〕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國辦發〔2024〕33號)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政策有關部署,積極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在前期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基礎上,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進一步擴大政策實施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朝陽區等101個市(市轄區)實施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具體城市名單見附件1)。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項目包括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以及舊城改造項目等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含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鼓勵各政策實施城市將其他政府投資項目納入實施范圍。
二、主要任務
各政策實施城市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為目標,運用政府采購政策積極推廣應用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大力發展裝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建設綠色建筑,形成支持建筑領域綠色低碳轉型的長效機制,引領建材和建筑產業高質量發展,著力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打造宜居、綠色、低碳城市。
(一)落實政府采購政策要求。各政策實施城市要嚴格執行《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5年版)》(以下簡稱《需求標準》,見附件2),按照《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項目實施指南>的通知》(財辦庫〔2023〕52號)要求,在納入政策實施范圍項目的可研編制、設計與審查、政府采購、施工、檢測、驗收、第三方機構(預)評價全流程的相關活動中,落實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鼓勵通過驗收的項目申報綠色建筑標識,充分發揮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