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投資金融政策。加快構建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投融資政策體系,激發市場主體投資活力。加大對節能環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車、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等項目的支持力度。國有企業要加大綠色低碳投資,積極研發推廣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有序推進綠色低碳金融產品和工具創新。研究設立綠色低碳發展基金,加大對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技術研發等的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用于綠色低碳項目建設運營,擴大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規模。高質量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積極爭取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
(四)完善財稅價格信用政策。各級財政要統籌做好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改革、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資金保障。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的綠色低碳研發投入支出,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落實新能源汽車稅收減免政策。研究完善可再生能源并網消納財稅支持政策。深入推進能源價格改革,完善綠色電價政策體系,對能源消耗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的用能單位嚴格執行懲罰性電價政策,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實行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政策。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健全天然氣輸配價格形成機制,完善與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相適應的價格機制。依托“信用廣東”平臺加強企業節能降碳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建立企業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清單。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全過程。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對各項工作進行整體部署和系統推進,統籌研究重要事項、制定重大政策,組織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改革創新。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領導小組工作要求,扎實推進相關工作。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對各地區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督促將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復雜性,切實扛起責任,按照《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和本方案確定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著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落實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相關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部署,積極發揮自身作用,推進綠色低碳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