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水泥散裝率達到75%。
四、重點任務
一是提升建筑節能降碳水平。提高新建建筑節能要求,開展嶺南特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技術路線和指標體系研究,制定技術標準,開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試點。結合海綿城市建設、城市更新、綠色社區創建等工作,提升既有建筑能效和綠色品質。合理利用淺層地熱能、生物質能,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廣應用。實施建筑電氣化工程,鼓勵建設以“光儲直柔”為主要特征的新型建筑電力系統,發展柔性用電建筑。
二是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加強規劃建設全流程管控,編制綠色建筑發展區域專項規劃,健全完善綠色建筑設計、建設、交付全過程監管配套制度,強化關鍵節點和質量通病監管,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鼓勵建設綠色建筑智能化運行管理平臺,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建筑能耗和資源消耗、室內空氣品質等指標實時監測與統計分析。強化住宅健康性能設計,降低住宅用能需求,推動星級綠色建筑發展,提高綠色建筑品質。
三是推動裝配式建筑提質擴面。完善政策體系,建立裝配式建筑標準化部品部件庫、項目庫、產業鏈企業庫和人才庫。加大推廣力度,按建筑類型支持采用相適應的裝配式建造方式。提升裝配式建筑品質,引導構件和部品部件標準化生產,推動復雜構件工廠化生產,提升裝配式建筑品質,做大做強裝配式建筑全產業集群。
四是促進建設工程材料綠色發展應用。修訂政府令,完善建設工程材料標準體系,建設預拌混凝土和砂漿的智能化生產試點。推廣應用建筑廢棄物生產的新型墻體材料。以“互聯網+”監管模式,建立質量追溯機制,采集建設工程使用的新型墻體信息。因地制宜科學規劃布局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攪拌站,深入推進預拌混凝土企業綠色化改造。加強綠色建材推廣應用,開展綠色建材應用省級試點。
五是統籌區域能源協同與綠色城市發展。推動建筑用能與能源供應、輸配響應互動,推進區域建筑能源協同發展。以全面落實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為抓手,推動綠色城市建設。推廣中新廣州知識城、深圳光明區等低碳生態建設實踐,依托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等有條件的地區率先開展綠色低碳城區建設,支持粵港澳大灣區珠三角九市建設綠色低碳城市試點。
五、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政策保障。落實執行《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加強各級跨部門協調溝通。對高星級綠色建筑、零碳建筑等給予政策扶持,研究建筑能效交易、碳交易機制,推進碳普惠激勵機制。
二是實施激勵措施。拓寬專項資金支持范圍,采用減免容積率核算方式鼓勵建設綠色建筑和使用裝配式技術,鼓勵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開展綠色金融試點,優先推薦高等級標準建設或者采用裝配式全裝修方式建造的項目參與建筑工程獎項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