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國辦發【2024】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
2024年6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
為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加快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針對當前政府采購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以下簡稱“整、建、促”)三年行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和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按照《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有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頂層設計,結合我國國情實際,對接政府采購國際規則,深入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以“整、建、促”為工作主線,聚焦重點、多措并舉,力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著力解決當前政府采購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使政府采購市場秩序更加規范,政府采購制度建設邁出實質性步伐,建立健全促進現代產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功能體系。
二、整頓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
(一)持續開展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
財政部牽頭組織,探索建立部門協同、央地聯動、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針對當前政府采購領域反映突出的采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采購代理機構亂收費、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供應商圍標串標等四類違法違規行為持續開展專項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
(二)加強常態化行政執法檢查
進一步暢通權利救濟渠道,各級財政部門要主動公開受理投訴的電話、地址及投訴書范本,做到“有訴必應”。對投訴中涉及采購人與采購代理機構共同違法的問題,實行“一案雙查”。開展第二批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點建設,在業務規范、風險防控、處理口徑、隊伍建設等方面提供范例,推進省級以下爭議處理向省級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