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示范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制定發布綠色低碳技術產品推廣目錄,建立和完善綠色低碳技術、產品研發和推廣機制。聚焦深圳能源體系零碳轉型升級重點,大力發展“發、供、用、儲”新型電力系統優化集成技術示范和虛擬電廠技術示范。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網、分布式及微電網的規模化儲能集成技術應用示范,推動近零碳社區的技術應用示范。推動碳捕集與利用技術全鏈條商業化規模集成應用,開展燃煤電廠、天然氣電廠或生活垃圾焚燒廠加裝碳捕集與利用設施技術、變革性碳捕集與利用技術示范。大力支持綠色建筑與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健康建筑、智慧建筑、裝配式建筑等“綠色建筑+”融合發展。積極推進集光伏發電、光熱利用、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于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筑建設技術試點示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住房建設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局)
4.匯聚高水平創新人才。支持科研院校和企業組建跨學科、綜合交叉的綠色低碳領域科研團隊。培養、引進和發展壯大碳達峰碳中和領域戰略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青年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建立面向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可持續人才隊伍。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按照創新活動類型構建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引導各類科技人才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用有所成。(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資源保障局)
07生態系統碳匯提升行動
1.完善碳匯基礎配套機制。科學編制生態系統碳匯相關規劃,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構建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建立深圳市生態系統碳匯調查監測體系,開展森林、海洋、濕地、城市綠地等碳匯本底調查、碳儲量評估、潛力分析,構建深圳生態系統碳匯數據庫。鼓勵研究制定我市森林、海洋、濕地、城市綠地等生態系統碳匯評估、調查、監測等相關規范標準,積極參與國家生態系統碳匯標準制定修訂。建立健全林業生態保護補償及森林碳匯交易機制,探索發展異地碳匯補償機制,鼓勵對口地區異地林業碳匯項目開發。(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
2.鞏固生態系統固碳作用。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控生態空間占用,穩定現有森林、濕地、海洋、城市綠地等固碳作用。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海等要素保護與修復,按照整體保護、系統修復和綜合治理的思路,施行保護保育、自然恢復、輔助再生、生態重建等多種生態修復方式,恢復受損生態系統。實施城市綠化全過程碳排放管理。做好海洋岸線環境保護,構筑海岸帶防災屏障,實現海岸帶防災減災、生態保護和固碳協同增效。到2025年,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40%。(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水務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